撰文者/晏涵文
據報載,香港初中「公民、經濟與社會科」課程教材提及學生須學習「堅決拒絕婚前性行為」,並簽署承諾書訂親密界線及控制性衝動等內容,有議員認為不合時宜。(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32/8182797)
香港教育局8月23日發布政策文章,否認香港性教育未能追上現代社會發展,強調社會雖對婚前性行為持不同意見,但對未成年的學生應該給予充分的保護,重申「應堅決拒絕婚前性行為」對能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起預防作用,以免犯下不可逆轉的過失。香港學校課程有關性教育的理念要培養學生成為有整全價值觀的人,讓學生將來在思想和條件成熟時,對性的課題做知情及負責任的決定,稱「鼓吹未有能力承擔後果的學生做出所謂知情決定,是不專業及不負責任。」在「合乎情理的親密關係」單元,提到情侶拍拖不一定要發生性行為才代表很愛對方,性必須基於承諾的愛,對親密行為應訂立界線,並承諾「會培養自律、自制和抵禦色情資訊的能力」。
這個爭議其實是存在世界各地的。不過世界各國有一共識,就是認為青少年懷孕(teenage pregnancy)對「性與生殖健康」不利,不僅因為他們學業未完成,經濟未獨立,而主要原因在小爸爸、小媽媽十幾歲時,情緒不穩定,不適合生育、養育、教育小小孩。因此各國均訂有法定發生性行為的年齡,約七成多都訂在16歲,少數訂在15或17歲。因此應教導國中(15歲)以下學生,了解原因且學習守法很重要。
而在現今自由、民主的社會環境下,學校不能僅規定學生行為,老師也無法將自認為正確的規範要求學生,如果教師上課時告訴學生,老師認為婚前性行為不好,替學生做決定,學生常選擇不聽課,沒有辦法實質地改變青少年的價值觀。故教師如何教就十分重要了,教導學生做決定的技巧,包括性行為抉擇、戴保險套抉擇,以及像吸菸抉擇等也很重要。這就必須要有足夠的課時,我們是全亞洲唯一有課時,從小學一年級,直到高中,每週一小時健康教育,並要有合格、專業的師資教導,我們是全亞洲唯一有健康教育專業合格師資,懂性健康,尤其是會健康行為科學,教做決定、協商、拒絕等生活技能的學系,且能分辨在不同年齡,如:國小、國中、高中,同樣的主題內容,如何適齡「連續不斷、循序漸進、統整合一」的教導。今(2024)年六月台灣性教育學會學術研討會上,臺北市立石牌國中健康教育教師邱寵萱,於會上分享有關戀愛及性行為抉擇等議題的教學示範與經驗,是教導學生做出知情決定良好的示範。
值得一提的是有關保險套的教導,不僅要教保險套的使用方法(此係健康技能),還應教導如果對方不想使用保險套時,如何有效溝通,說服對方必須使用(此係健康生活技能)。筆者曾對臺灣大專院校學生做性行為抽樣調查,有性行為經驗的學生中,偶爾及經常使用保險套者有七成左右,但每次都使用者僅三成左右,而避免愛滋及其他性病時,必須每次都正確使用才有效。
我們自民國90年九年一貫「健康教育」課綱起,到十二年國教108課綱,就是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全面性教育」做法一致。茲將美國共和黨主張的Abstinence Only Until Marriage(簡稱AO,婚前禁慾、不准教避孕、不准墮胎),全面性教育(即美國的A+)以及瑞典較安全性行為的教育三種教育模式列表作一比較(見下頁表),幫助關心此一議題者釐清許多疑問,也更肯定我們的專業對青少年性健康的幫助。
我們跟瑞典模式不同的是,仍強調延後初次性行為的發生之重要,強調自尊、自愛,且以健康行為科學、學生中心教學方式教導青少年做決定的技巧、退而求其次,學習各種避孕/避孕的方法。今(2024)年初台灣性教育學會和家長團體國教盟合作,以CSE部分社會關注議題調查家長意見,也有一些本土重要發現,希望能不斷微調教學。如多數性教育內容家長建議在12-15歲國中階段進行教學,如性行為風險管理與較安全性行為;懷孕過程與避孕方法使用、迷思澄清,了解不發生性行為是避免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最有效的方式等。又我國衛生單位仿照美國的A(Abstinence)、B(Be faithful)、C(Condom)模式推廣愛滋病和其他性病防治,方向亦同。
香港教育局之所以如此規定,相信也是基於促進青少年學生的性與生殖健康,可能也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動的「全面性教育」之目的有關,如 1)延後發生性行為、2)減少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的頻率、3)保險套的使用率增加等。又所以會遭到質疑、產生爭議的原因是,今天無法用規範,要求學生建立某種價值觀或行為,即使是對學生有利的。而必須使用的教育方式是幫助學生自己做成對他們性健康有利的決定。那麼老師就必須學習健康行為科學專業,像我們臺師大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所培養的。
(本文作者為本會董事長、台師大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名譽教授、台灣性教育學會名譽理事長)